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周丹 通訊員趙燕)9月5日,記者從武漢市商務局獲悉,《武漢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專項資金(支持便利店行業發展)實施細則》已經印發,即日起開啟資金申報工作。
《實施細則》對申報企業及門店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企業為獨立法人,依法注冊并納入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在市內擁有品牌連鎖便利店門店20家以上,且申報期限內新增品牌連鎖便利店門店10家以上。新增門店必須符合品牌連鎖便利店“六統一”(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門店管控、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要求,且經營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經營鮮食商品和日用品為主要銷售商品的小型綜合零售店。不包括水果店、生鮮店、烘焙店、藥店等經營專門商品的小型零售店。
《實施細則》明確:申報周期內,企業每新開一家直營門店支持4萬元,新開一家加盟門店支持1萬元;企業每新開一家24小時直營門店支持5萬元,新開一家24小時加盟門店支持2萬元;申報周期內,企業每新開一家入駐地鐵站、“四站一場”(武漢、漢口、武昌、武漢東火車站,天河機場)、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三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的門店支持5萬元。
單個法人主體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企業每家新開門店僅可享受上述三項中一項申報支持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