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收到案件管理部門和檢務督察部門共同提出的工作提示通知書后,辦案組各成員的崗位責任落實更加到位了,這種‘雙重監督’模式,為案件質量上了‘雙保險’。” 十堰張灣區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負責人說。
今年以來,該院依托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建立案件管理與檢務督察配合銜接工作機制,將案件的各流程節點納入監控范圍,抽調檢務督察、案件管理條線骨干聯合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涉案財物監督管理等專項工作,通過聯合評查、同步監督倒逼辦案質效提升,推進規范化建設。
對日常流程監控中發現的問題,制作《案件流程監控通知書》,向案件承辦人發出的同時抄送檢務督察部門,由案件管理部門和檢務督察部門同步跟進監督,以“見案、見人、見態度”的監控模式,規范司法程序。
張灣區檢察院檢察長汪朝暉介紹,該機制自運行以來,共開展案件質量評查14次,流程監控通知書反饋的問題均得到及時整改,切實做到精準監督,有效防控。
(鮑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