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黃忠 通訊員蔣長順 宋俏 向婷)非法采伐林木201株,兩名被告人自愿認購89.45噸林業碳票,支付認購金8158.73元,賠償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碳匯損失。
8月21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宜昌市秭歸縣檢察院獲悉,該院近日對一起濫伐林木刑事案件提起公訴,這也是三峽庫區首例“林業碳匯+生態司法”碳匯賠償案件。
2022年10月,被告人向某甲、向某乙在明知賣樹的5戶村民未辦理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砍伐201株樹木,破壞林木立木蓄積共計49.22立方米,并將砍伐的木材販賣至某木材市場。
“對于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除了追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外,還責令違法行為人補種一定數量的樹木作為補償。”承辦檢察官介紹,但種樹受制于季節和環境,難以及時完整地實現損害修復效果,檢察機關探索引入碳匯賠償制度,有效解決了這一矛盾。
7月30日,該院委托秭歸縣林業局對所損害的林木進行測算,并參照前一個交易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發布的全國碳匯市場碳排放配額掛牌協議交易收盤價,最終計算出2名賠償義務人應當承擔的碳匯標準。
兩名犯罪嫌疑人在承辦檢察官釋法說理后,最終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表示愿意對造成的損害承擔修復補償責任。
根據林業部門的測算結果,2名賠償義務人自愿認購林業碳票以賠償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碳匯損失共計89.45噸,支付價款共計8158.73元。
8月2日,該院以向某甲、向某乙濫伐林木罪向秭歸縣法院提起公訴,并將“二被告人自愿主動認購森林‘碳匯’,以彌補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作為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向法院提出精準量刑建議,法院予以采納,并判處兩人相應刑罰。
“被告人認購的林業碳票資金,將進入專項賬戶,繼續投入生態建設,反哺綠水青山,真正讓生態‘破壞者’變為環境‘修復者’。”秭歸縣檢察院檢察長涂永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