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8月18日,有網友發布視頻稱,在遼寧蓋州市白沙灣海濱公園,有游客在海灘支了一個小遮陽傘,一女子過來欲收費50元。游客向收費女子索要營業執照、發票、收據等收費手續,女子卻拿不出來。游客認為這種行為不合法,于是拒絕支付。19日,海報新聞記者聯系到白沙灣景區工作人員,其稱,在海灘承包者的承包區域打傘,確實要收費,“因為有場地費,他們每年也得交錢”。(據8月20日海報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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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灘自己撐遮陽傘要收費,很多人大呼意外。一般來說,承包企業在海灘出租遮陽傘或沙灘椅等,應該公示收費價格、收費依據。如果游客有疑問,也應該提供相關經營資質。但自己撐遮陽傘要收費,顯得很不近人情。
對此事的疑問有兩個方面。一是,當游客索要營業執照、發票等時,收費人又拿不出來,這是怎么一回事呢?如果承包者是合法經營,拿出相關資料不是問題。當地物價部門表示,借用承包的場地支帳篷,是否收費及收費標準是由企業自主決定的,但是企業必須有營業執照才能從事經營活動。就是說,這個收費收得不明不白,游客拒絕有理有據。
二是,海灘被承包了,所以游客支遮陽傘要收費,但是范圍多大呢?景區稱,目前具體區域沒有明確劃線。這是不是意味著,只要承包者愿意,想在哪里收就在哪里收?景區強調,可以去免費區域,會有指示牌。這是不是搞反了,收費區域應該有指示牌才是,其他區域默認免費,以免經營者越界經營。
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物價局工作人員說,白沙灣這里承包的企業很多,大多數都是由旅游開發公司在從事經營活動。他們或是跟政府一起投資開發的,或者是跟政府有承包協議,具體情況要咨詢當地政府。
從這段話來說,真正收費的主角是當地政府部門。“承包的企業很多”是不是意味著,海灘留給市民免費撐傘的空間已經不多了?此外,不難推測,收費區域占據著良好的地段,有著良好的景觀。
承包者經營要賺錢,這可以理解,但應該合法合規。當地將海灘承包出去,對經營者要有約束,保障游客的旅游體驗。海灘既要容許承包者經營遮陽傘來賺錢,也應該允許游客撐傘。一些城市公園里,有出租帳篷的,也有市民自己帶帳篷的,兩者一起同樣能和諧相處。
景區的各類收費項目,嚴格來說是配套設施,以滿足游客的需求,目的還是提升游客體驗。游客體驗好了,口碑好了,來的人就多了,才能形成良性循環。
誠然,景區日常管理也面臨著支出,需要收入來彌補開支。但是,當地不僅要算海灘承包收入的小賬,更應該算城市旅游發展的大賬。切莫因為50元的費用,給游客帶來不良觀感。
所以,一方面,當地對海灘經營者要進行規范,明示價格和收費區域,讓收費收得合理合法。另一方面,當地同樣有必要“聽勸”,聽取網友合理化建議,讓游客撐一把遮陽傘不是件奢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