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孫婷婷
通訊員 黎紅文 陳章穎
實習生 雷文琦 黃路路 曾伊可
只因清理化糞池改造排水管,鄰里之間竟大打出手。李先生和張先生雙方達成協議,李先生家修建排水管道,污水通過張先生家排水溝排出,然而管道未埋好,露天污水引發陣陣臭味。雙方為此多次爭吵,建墻、堵水管……甚至大打出手。李先生一紙訴狀將張先生告上了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要求張先生賠償。經一審法院判決,認為李先生的修建方案實際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影響周邊鄰居生活環境,駁回其繼續排放污水的訴求。李先生不服提起訴訟,日前,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李先生和張先生住在同一個村子,兩家是鄰居。李先生準備清理化糞池,計劃改造原衛生間排水,準備切開原公路段排水管再建新管,將水匯集到張先生家排水溝排出。2021年,雙方在村民委員會的見證下達成協議:李先生家中下水經過三格化糞池過濾后,方能流入戶外下水管道;戶外管道一經修復后,任何個人不得對管道進行用途改變和損毀,管道屬于村集體資產;人行道東邊由張先生管理,人行道西邊李先生房前由李先生管理。協議簽訂后,李先生著手開始修建排水管,排水管接入張先生家后院墻根原用于排雨水的排水溝。
等工程完工后,發現排水效果不盡人意。李先生修建的排水管沒有全程埋入地下,排水管接入張先生家的排水溝后即呈裸露狀態,污水直接在露天環境中排出。露天的污水散發出陣陣臭味,張先生家十分不滿。
無奈之下,張先生將兩家之間小路靠自家一邊的土地用水泥板圍起來。李先生的孩子見狀踢翻了水泥板,張先生立刻把排水管堵住。2022年,雙方為此發生肢體沖突。此后,雙方為排水問題爭執不休,2023年3月,李先生一紙訴狀將張先生告上了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認為張先生違反調解協議,要求其排除妨害,恢復排水并賠償損壞水管損失3000元。
2023年5月,此案開庭審理。經審理,法院認為李先生、張先生為相鄰關系,李先生要求疏通恢復排水,其實質是要求法院支持其已經鋪設的排水方案,是否支持其訴請仍然應當考察李先生已經鋪設的排水方案是否合理。李先生認為其鋪設方案已經村委會調解下由雙方簽訂了協議書,是張先生違反了協議,但是協議書的內容僅為框架性協議,并未對排水具體方案進行約定。故李先生的排水方案是否合理無法通過協議書進行判斷,仍應按照現實的排水情況來具體分析。
根據現場勘驗結果,李先生家現有排水管線路最終出口在張先生家后院墻根的排水溝,污水從進入排水溝后即為露天狀態,勢必將影響周圍環境衛生。污水還將向南流淌,有可能穿過短墻流向張先生家南面的小巷。露天污水影響的將不僅是張先生家,還影響張先生家南面的鄰居,從而引發更多糾紛。因此李先生家目前的排水方案并不合理,如果繼續按照李先生家現有排水方案實施,將損害張先生家的利益。
考慮雙方是鄰里關系,雙方矛盾依舊無法從根源解決。為此,承辦法官多次會同當地村委會、司法所進行現場勘查、調解。在法院努力下雙方基本同意了全程埋管的排水方案。但因一些細節問題,雙方最終未達成調解。
對于李先生的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宣判后,李先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張先生出于保護自己的目的,在公眾區域范圍內阻斷李先生的排水是進行自力救濟,不構成對李先生的侵權。日前,二審法院判決駁回李先生的上訴,維持原判。
(全文當事人系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