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桂凡)8月15日,恰逢第二個全國生態日,由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主辦,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中國環境司法發展研究”課題組承辦的2023年度“中國十大環境司法案例”發布會在武漢舉行。
會議首次公布了2023年度“中國十大環境司法案例”,并設置了主旨發言、主題報告、獲評案例介紹及評議等環節,集中呈現了我國環境司法建設的最新成果。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呂忠梅、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胡云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游勸榮、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守安、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李相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廳副廳長熊正等領導出席并為十大案例揭幕,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金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群星、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書記侯振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院長欒永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副院長閆平、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梁欣、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柯堅等領導到會指導,多名理論與實務專家、研究共同體代表等出席本次會議并參與研討。
2023年度“中國十大環境司法案例”評選聚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年度發布的指導案例與典型案例,經由專家初評、網絡復評與專家終評,最終從230件初評案件中遴選出10件作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參選案例覆蓋環境司法領域的新點、難點、熱點與爭點,涉及行政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行政賠償、環境刑事等多個方面。這次優中選優的案例集中代表了環境司法的前沿智慧,引領著環境司法的發展方向,具有典型的“焦點”“恒點”“重點”等特征:第一,關注“焦點”,以生態修復為目的,深入貫徹環境法基本原則。第二,聚焦“恒點”,以檢察監督為核心,著力推動一體化辦案機制。第三,把握“重點”,以責任承擔為抓手,優化生態修復功能。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呂忠梅指出,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十年成就斐然,案例研究不僅有利于將司法智慧提煉總結為固定的法律,更重要的是其對于發揮司法功能、塑造法律關系與引領社會秩序的積極意義,值此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契機,應進一步凝練環境司法發展經驗,固化具有中國特色的綠色要素,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貢獻力量。
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胡云騰指出,環境司法是生態環境法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環境司法案例是生態環境法治的重要產品,深挖環境司法案例這個法治產品“富礦”,加強對精品案例的規則總結和宣傳推進,將會促進司法案例更充分地發揮裁判指引功能與面向社會教育的啟示引領作用,為生態文明法治實踐提供堅實支撐。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游勸榮表示,司法案例是立法的重要實踐源泉,其對審判工作也具有借鑒和啟發意義,勉勵本省法院系統繼續穩扎實打,力爭辦出更多精品案例,為環境司法建設提供更多湖北樣本,為構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中國之治貢獻更多湖北力量。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守安表示,十大環境司法案例評選是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宣傳的重要載體,有力凝聚了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和法治共識,并表示湖北檢察機關會全面協調、充分履行各項法律監督職能,堅決扛起以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時代責任。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書記侯振發提出,環境司法發展學術研究的開展,搭建起了學科交流與人才培養新型矩陣,倡議高校作為教育、科技、人才重要結合點,應當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同時期待中國法學會下各研究會之間加強合作,為環境保護法治建設持續發力。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院長欒永玉提出,本次會議是提煉全國各地綠色司法經驗、結合交叉學科視角講好中國環境司法故事的絕佳平臺,融合多學科思維與力量是環境司法研究發展重要的方法導向,交叉學科建設應逐步走向專門化、專業化、精深化。
據悉,截至2023年,“中國環境司法發展研究”課題組已經對中國環境司法發展狀況進行了為期八年的跟蹤觀察,連續三年組織“中國十大環境司法案例”評選活動,并推動形成了《關于加強環境司法案例精深研究的倡議》(即“綠色司法案例研習北京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