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邱睦 通訊員王家利 實習生李筱玥)“感謝法官幫我拿回了4萬元欠款。”近日,劉平(化名)來到武漢市漢南區人民法院,為執行干警送來一面印有“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的錦旗,表達衷心感謝。
2019年,羅文(化名)雇傭劉平從事裝修工作。按照約定,劉平完成工作后,羅文應向劉平支付勞務工資5萬元。在支付1萬元工資后,羅文承諾剩余4萬元款項于2023年5月前付清,但之后羅文卻玩起了失蹤。多次尋找羅文討要工資無果后,劉平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判決羅文應向劉平支付勞務工資4萬元,但羅文拒絕履行。隨后,劉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4年3月,案件承辦人郭敏依法先后向羅文告知履行支付義務、發送失信決定書和限制消費令,羅文仍然不做任何回應。直到向羅文發送了預拘留通知書,羅文這才迫于壓力到法院說明情況。
郭敏向羅文釋明如再不配合將采取拘留措施后,羅文提出:“能不能先支付1萬元,剩下的以后再還?”雙方都是熟人,劉平見狀有些動搖。察覺到羅文有逃避義務的動機,且綜合羅文并非沒有全部償還的經濟能力,郭敏迅速聯系上劉平的家屬,讓其到場勸劉平堅定要回全部欠款的立場。最終,在郭敏和劉平及家屬的雙重壓力下,被執行人羅文支付了全部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