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實習生嚴思琦、通訊員楊依)“如何緩解司法資源緊張的壓力,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8月15日,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與武漢仲裁委員會聯合簽署金融糾紛非訴化解合作機制合作備忘錄,充分運用“法院+仲裁+銀行”模式,開展金融業的訴源治理。雙方為共建的“金融糾紛非訴化解法護營商工作站”授牌。
金融是經濟的血脈。武昌區是全省金融業最密集扎堆的區域,占武漢市金融增加值的四分之一。為了更好地讓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武昌法院當好全省金融業訴源解紛的實踐先鋒,僅去年一年間,收案降幅高達9%,6909件金融糾紛成功在訴前調解,訴源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
“武昌區金融機構眾多,需要提供大量的精細化高質量金融審判服務。”據了解,一些本可以通過非訴、調解或者正常履行解決的案件如果大批量進入了訴訟程序,既增加當事人負擔,也耗費司法資源,影響辦案質量。
“此次與武漢仲裁委員會聯合簽署合作機制,是武昌法院進一步暢通金融解紛領域訴與非訴銜接渠道。”武昌區人民法院院長鄧永清介紹,該法院將持續深化2024年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先行試點,這次合作既包括創新性建立“法院+仲裁+銀行”合作機制,設立金融解紛工作站,還包括共同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聯合開展金融新興領域的研究互助等多方面內容。
“此次合作是武昌區人民法院與武漢仲裁委積極溝通、相向而行的交匯點。”武漢仲裁委常務副主任羅平認為,雙方將以優秀人才隊伍、專業制度支撐和先進技術平臺為合作基礎,充分發揮訴訟、仲裁、調解等不同糾紛解決方式的作用,助力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創新發展,維護穩健有序的金融環境。
“這一探索,不僅有利于快速化解涉金融糾紛,而且為我們節約了大量寶貴的時間,有利于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湖北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湖北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代表在座談交流中紛紛肯定。代表們認為法院、仲裁委以及金融機構能夠立足各自優勢特點,既有金融機構作為糾紛主體提前預防、能動化解,又有仲裁這一靈活的解紛形式為當事人提供多樣選擇,更有法院強制執行作為兜底,有利于實現多方聯動、多措并舉預防、化解金融糾紛。
下一步,武昌區人民法院將與武漢仲裁委、各金融機構保持常態化溝通聯絡,持續挖掘“法院+仲裁+銀行”最優合作模式,力爭達到金融解紛領域“1+1+1>3”的聚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