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譚卓、王晨曦)8月16日筆者獲悉,為深入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持續推進未成年人檢察三個小專項工作,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棗陽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市煙草專賣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局召開了"棗陽市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聯席會議"。
會上,各單位圍繞未成年人吸煙的現狀,就如何妥善解決校園周邊商店銷售香煙,如何有效預防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等情況進行了探討,確保學校周邊預防保護到位,香煙銷售市場監管檢查到位,禁煙宣傳教育到位。各單位聯合會簽了《關于聯合開展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健全聯合保護機制,為未成年人打造清朗的"無煙環境"。
"你們有煙草經營許可證嗎?有向未成年人賣煙和煙卡嗎?有在醒目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等相關標識嗎?"
相關單位成立聯合檢查組,重點對四所中小學校周邊十余家商戶進行專項檢查。棗陽市檢察院派人員現場進行監督。對于違規經營場所給予警告并現場責令整改,及時消除向未成年人售賣煙草的違法違規經營隱患。
"吸煙有害健康,尤其是對正處于長身體、學知識關鍵時期的未成年人,吸煙會對其身心健康和學習成長造成嚴重危害。《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檢察官張紅霞現場對商鋪經營者進行了相關法律宣傳,提醒商家依法依規經營,對難以辨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提供身份證明信息。
"我們家里也有小孩,孩子是一家人的希望,我們一定依法依規不向未成年人售煙"。專項檢查中,商家紛紛承諾。
下一步,棗陽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立足檢察職能,持續加強與行政部門的溝通協作,對校園周邊香煙零售經營情況進行常態化跟蹤監督,注重源頭治理,以實際行動扎牢"禁煙"保護圈,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零觸煙"的社會環境。
檢察官小提示:
未成年人:
應自覺抵制誘惑,主動遠離煙草侵害,做到不吸食、不分享、不購買(含電子煙)。
學校和家長:
應了解未成年人是否有接觸煙的動態,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生活習慣變化,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草侵害。
社會公眾:
發現校園周邊有向未成年人銷售煙(含電子煙)的線索,可以撥打12309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