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李慶
實習生 靳成嬌 陳蕊蕊
通訊員 費志清 王曉珊
“新建居住區應當按照有關規劃配套建設托育服務設施,與居民住宅區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8月15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武漢市托育服務促進條例》公布施行新聞通氣會,極目新聞記者從會上獲悉,該條例經武漢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湖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部托育服務專項法規。
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介紹,托育服務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關千家萬戶幸福,事關中華民族未來。條例施行,有助于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社會對于0-3歲嬰幼兒的托育需求旺盛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對于0-3歲嬰幼兒的托育需求十分旺盛。業內專家認為,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及其服務提供,有助于降低孩子的生養成本,化解女性工作與家庭的矛盾,推動生育、家庭與工作的共贏。
通過多次公開征求意見、召開多層面座談會、開展問卷調查、深入基層專題調研、組織專家論證評估等,有關部門廣泛傾聽民聲民意,讓“最柔軟的群體”三周歲以下嬰幼兒能夠“幼有所托、幼能善育”。
條例分為六章,包括總則、規劃建設、培育支持、規范服務、法律責任、附則,共四十六條。
條例指出,嬰幼兒照護以家庭為主、托育為補充,托育機構、托育點、幼兒園托班等托育服務組織,應盡力對三周歲以下嬰幼兒實施全日制、半日制、計時制或者臨時的照護和保育。
為推動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發展,武漢鼓勵發展托育機構托育服務、幼兒園托育服務、社區托育服務、家庭式托育服務,支持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育結合托育服務,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多元發展的托育服務體系。
條例規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托育服務工作,牽頭推進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推進、監督管理幼兒園托育服務工作,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托育服務工作,工會應當支持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共青團、婦聯以及有關社會組織應當結合自身職責支持和參與托育服務工作。
新建居住區應配建托育服務設施一并交付
條例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新建、改建、擴建托育服務設施,新建居住區應當按照有關規劃配套建設托育服務設施,與居民住宅區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各區應當通過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補充完善已建成居住區的托育服務設施,新建、改建、擴建幼兒園設施應當結合實際將托育服務設施和幼兒園設施納入整體規劃建設,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規劃和建設示范性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并根據需要設置普惠托位;城鎮托育服務組織的規劃和建設應當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的托育需求;支持用人單位單獨或者聯合興辦托育點,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向社會開放。同時,對托育服務組織的場所選址、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等,明確相關要求。
符合條件的托育服務組織依法依規享受稅費和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優惠政策。條例規定:鼓勵和支持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嬰幼兒,提供托育服務;支持幼兒園在社區開設托班服務點,支持幼教人員從事托育服務;提供托育服務的幼兒園,其普惠托育服務同等享受普惠托育機構的補貼政策;
條例鼓勵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育結合托育服務,指導或者參與托育服務衛生保健工作;衛生健康、教育、人力資源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托育服務人才培養、管理和評價機制,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培養托育服務人才,支持托育服務從業人員參加技能培訓。
如何更好地保障托育服務的質量?武漢市衛健委負責人介紹,將制定普惠托育機構認定辦法和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托育服務組織在稅費、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著力推進市、區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利用社區公共資源興辦社區托育點,開展社區托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