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周萍英
通訊員 李丹
8月13日,湖北襄陽市政府發布新通告,決定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以下簡稱禁用區),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新通告所稱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不能同時達到《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第三階段排放標準及《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Ⅲ類排氣煙度限值標準的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主要包括工程機械(含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挖掘機、叉車等)、林業機械、機場地勤設備、材料裝卸機械、工業鉆探設備等裝配有柴油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
新通告禁用區劃定范圍為:北至福銀高速、西至二廣高速、南至繞城高速南段、東至繞城高速東段圍合的范圍;隆中風景區、普陀堰風景區;牛首鎮、臥龍鎮、尹集鄉、歐廟鎮建成區,柿鋪街道、襄城經濟開發區。
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范圍圖
新通告明確,禁用區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執行應急搶險任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鼓勵使用電動、氫能等清潔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對違反該通告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新通告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9年施行的《襄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