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員會
11月1日起,我省首部關于鐵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湖北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
《條例》為更好維護鐵路安全提供了法治遵循
鐵路是國民經濟大動脈,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關重要。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鐵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為我們做好鐵路安全穩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進方向。鐵路作為我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骨干,已經延伸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特別是高鐵已成為經濟發展新引擎、高質量發展新動能。近年來,我省鐵路建設快速發展,以鐵路為骨干的“鐵水公空”聯運體系不斷形成,在推動湖北高質量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社會不穩定因素和鐵路沿線不確定環境問題時刻威脅鐵路安全,鐵路沿線安全風險依然呈多發態勢。近年來,我省不斷加強鐵路護路聯防,在防控鐵路重大風險和沿線安全環境綜合治理等方面積極探索,形成了許多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在系統總結制度建設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一部具有湖北特色、解決鐵路安全管理現實問題的地方法規,對于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鐵路矛盾風險,長效推進高水平平安鐵路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對鐵路安全立法高度重視,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會及時將《條例》列入2024年立法審議項目。為做好起草工作,省委政法委、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省人大監察司法委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項目領導小組和起草專班,在省內外開展調研,召開論證協調會,廣泛聽取各方的意見建議。并在提出立法議案前提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今年2月26日,省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原則同意并通過了條例草案。在3月26日、5月28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第十次會議分別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一審和二審。在此期間,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向各市州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相關領域專家征求了意見,并在省人大網站全文公布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7月25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條例》。
《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特色亮點
《條例》共七章五十八條,分別從總則、建設安全、線路安全、運營安全、協同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等七個方面對鐵路安全管理活動進行了規范。
——構建了清晰明確的責任體系。《條例》厘清了各方責任,明確鐵路行業監督管理責任、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和鐵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其中特別強調了各級護路聯防組織統籌協調的責任,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地方鐵路運營安全監管的責任。
——突出依法履職和多方共治。《條例》匯聚多方動能,依托區域、部門、路地“三維協同”和路地“雙段長”機制,構建多方發力、齊抓共管、聯防聯控的安全管理格局。《條例》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引入公益訴訟機制,以公益司法保護“中國方案”維護公共利益。
——堅持務實解決新情況新問題。《條例》針對隱患難題以及損害鐵路安全的情形等予以規定,比如,對安檢、托運程序及站車等場所的禁止性行為等進行明確規定,特別是針對近年來頻發的強占高鐵座位、列車上吸煙、強闖檢票閘門等行為,作出了明確的禁止或限制性規定。
——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條例》聚焦旅客和沿線居民關切,規定車站項目應當依法落實母嬰保健、無障礙環境建設、適老化改造等;加強穿越鐵路的配套便民設施建設,重點路段要設置聲屏障以及污染治理等措施。
深入推進《條例》貫徹實施
《條例》是我省第一部關于鐵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是我省鐵路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據和有力保障,對于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鐵路具有重要意義。省委政法委將會同省人大監察司法委,組織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鐵路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強化組織保障。推動各級黨委政府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平安建設重要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推動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把貫徹落實《條例》與本單位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
——廣泛進行宣傳。組織專家學者、鐵路安全管理實務工作者撰寫文章,在各類新聞媒體、網絡平臺開通專題專欄,宣傳解讀《條例》。適時組織專題培訓,推動《條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形成全社會知路、愛路、護路的良好風尚和自覺行動,不斷擴大《條例》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開展執法檢查。省委政法委將與省人大監察司法委適時在全省各地組織對《條例》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進行整改。我省將把貫徹落實《條例》納入平安湖北建設考評范圍,促進工作落實落細,責任落實落地,推進平安鐵路建設在法治軌道上前行。
策劃:劉 蔚 王玉峰
撰文:余飛揚 彭 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