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劉琴 丁偉
近段時間,“樂樂茶使用魯迅形象宣傳新品”一事引發爭議,魯迅家屬及魯迅文化基金會委托律師發出律師函,要求立刻停止不正當使用并侵害魯迅肖像權的行為。29日下午,魯迅家屬及魯迅文化基金會委托的律師朱妙春回應極目新聞(報料郵箱:jimu1701@163.com)記者稱,他們發出律師函后,樂樂茶相關人員主動與其取得聯系,并下架了宣傳文章,目前雙方正在商量如何妥善處理此事。不過,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還沒有出面解決此事。
(圖源:新聞晨報)
4月23日世界讀書日,樂樂茶聯合譯林出版社推出了“煙腔烏龍”聯名奶茶,致敬文學大師魯迅。除了杯身印有魯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外,“煙腔烏龍”還配套推出印有魯迅肖像的小冊子、亞克力立牌、紙袋等,產品的宣傳標語是“老煙腔,新青年”。
(圖源:新聞晨報)
這款奶茶被推出后引發爭議。4月29日,魯迅文化基金會發布一篇關于要求立刻停止不正當使用并侵害魯迅肖像權行為的函告。函告稱,2024年4月23日,上海茶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樂樂茶)在其“樂樂茶LELECHA”官方微信公眾號中發布了標題為“@譯林出版社:世界讀書日,致敬魯迅文學”的文章。經查閱,文章意欲宣傳銷售樂樂茶與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的“煙腔烏龍(烏木香)”聯名產品。其中,出現了大量基于魯迅手拿茶杯形象形成的肖像,并引用了魯迅創作的文章內容及魯迅姓名,且該“煙腔烏龍(木香)”聯名產品的飲品杯身、包裝袋、袖珍書貼紙、聯名亞克力立牌、聯名定制文件袋及線下主題店鋪等亦有大幅魯迅肖像。根據文章所示,上述“煙腔烏龍(鳥木香)”聯名產品,根據涵蓋的飲品杯數、袖珍書貼紙、聯名亞克力立牌、聯名定制文件袋等不同組合售價分為單杯人民幣(貨幣下同)16元、“放心喝茶”套餐31 (原36)元、“讀書要緊”套餐23(原46)元等。另有線下主題店:杭州來福士店、上海寶山日月光店、上海徐匯繽紛綠地店、杭州工聯cc店、鄭州正弘城店。再根據文章內完整活動規則所示:“樂樂茶與譯林出版社聯名產品上新說明:本次聯名產品為‘煙腔烏龍(烏木香)’全國門店于2024年4月23日上新。聯名飲品限定杯身全國總量28萬個,限定紙袋全國總量10萬個。”
委托律師認為,上海茶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以盈利為目的,利用魯迅肖像宣傳銷售“煙腔烏龍(烏木香)”相關聯名產品的行為,已嚴重侵害了魯迅先生的肖像權,理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希望兩家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立刻停止侵害魯迅肖像權的行為,并在收到本函之日起5日內,連續10日在相應國家級媒體及各官方微信公眾號中澄清事實、消除影響,并賠禮道歉。還需與律師聯系相應賠償事宜。
律師函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此份律師函的落款日期為4月24日。函告中提到的宣傳文章也已刪除。
29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聯系了樂樂茶在上海的一家門店,工作人員表示,“煙腔烏龍”的飲品還在銷售,但已經換成沒有魯迅先生肖像的杯子,“那個杯子暫時不會上了,用完即止。”另外,門店的相關宣傳圖也已撤下,“全國好像都撤掉了?!?/p>
樂樂茶的客服人員介紹,這是一次聯名活動,印有魯迅先生肖像的杯子等周邊都已經售罄,“暫時沒有接到再上的通知。”
另外,樂樂茶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樂樂茶已經對相關文宣和周邊做了下架處理。至于是否會重新上架,其表示,“關注我們后續官方動作,現在無法確定?!?/p>
極目新聞記者聯系魯迅文化基金會上海辦事處,接線人員表示,相關事宜已交由律師去處理。而參與聯名的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29日晚6時許,樂樂茶發布聲明表達歉意,表示愿意做出補救措施,已通知全國門店撤掉相關包材和周邊,26日下午已全面整改完畢。
魯迅家屬及魯迅文化基金會委托的律師朱妙春回應極目新聞記者稱,23日“樂樂茶LELECHA”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相關文章后,魯迅文化基金會的相關人員便與他取得聯系,并要求發律師函。24日,他們向樂樂茶和譯林出版社發出律師函后,樂樂茶相關工作人員于25日與律師取得聯系,表示這一做法確實欠妥,很快下架了相關產品。“樂樂茶的態度還是不錯的,目前不會追究法律責任,我們還在協商怎么妥善解決這件事。但是譯林出版社還沒有出面。”朱妙春律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