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曹儷馨 簡俊杰)2月26日,東湖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武漢市自然資源保護利用中心對近期出臺的《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集體土地臨時利用管理規定(試行)》、《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進一步完善村集體留用安置用地(房)管理的意見》等文件集中開展政策解讀與業務培訓,將理論政策送到基層。
東湖高新區目前仍處于產業高質量發展、城市高標準建設的重要時期,一大批重大項目與基礎設施在“十四五”期間落地實施,服務于建設項目施工的臨時用地需求較強。同時,受到村集體經營能力與投資開發門檻雙重影響,已安置留用地(房)普遍存在經營效益較差,拿地后開發建設難、資金短缺等問題。
為進一步規范集體土地臨時利用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耕地保護及用途管制要求,保障東湖高新區重大項目建設。同時,優化村集體留用地(房)供應管理,支持村集體經濟發展。立足于當前集體土地臨時利用管理和村集體經濟在開發建設留用地(房)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東湖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研究起草了《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集體土地臨時利用管理規定(試行)》《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進一步完善村集體留用安置用地(房)管理的意見》等文件。通過完善土地政策,進一步規范臨時用地申請程序、細化臨時使用類型、分級分類引導選址、嚴格復墾恢復要求、明確違法用地責任;從拓展土地用途內涵、拓寬土地供應渠道、適度放開土地權能、優化完善管理機制等方面,支持村集體發展適宜自身定位的業態功能,配合監管措施,鼓勵村集體創新開發建設模式。
本次培訓一方面針對臨時用地使用類型范圍、分級分類選址、復墾保障措施、申請程序要件以及違法責任等方面進行解讀,引導建設單位依法依規臨時利用集體土地,保障項目建設;另一方面,從村集體留用安置用地(房)的供應方式、專項建設補貼、細分用途與銜接系數、指標臺賬管理、土地權能等方面進行介紹,結合安置返還的全流程步驟進行詳細解讀,切實指導村集體用好政策,支持村集體經濟發展。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東湖高新區歷來高度重視被征地農民長久生計保障,支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完善集體土地征收留地安置工作長期是全區自然資源管理工作關注點;同時,耕地保護是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區級政策體制機制,是建立長效用途管制制度格局的有效手段。下一步,規劃局還將繼續探索完善自然資源政策法規體系,服務全區社會經濟發展,做好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