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車停小區內被撞,旁邊攝像頭卻朝著地面,監控成擺設
楚天都市報4月13日訊車停小區地面停車位被撞,雖然車位旁邊安裝有監控攝像頭,但攝影頭竟然朝著地面,根本拍不到停車位上的情況。13日,家住武昌徐家棚新長江濱江花園的辜先生說,這攝像頭只能對著正下方地面拍,幾乎成了擺設。
辜先生介紹,他住在新長江濱江花園1棟。7日下午,他將自己的一輛SUV停在了2棟門口的停車位上,因為他平時坐地鐵上班,不從2棟門口經過,沒有天天查看車輛的狀況。直到10日上午,辜先生準備開車出門,發現車頭右側車燈部位被撞壞了。“應該是有人倒車時把車給撞壞了。”辜先生說,因為車位旁邊就是監控攝像頭,他找到小區物業,物業經理稱攝像頭壞了。之后,辜先生報警求助,民警來到小區查看監控發現,原來攝像頭還是在工作,只是攝像頭朝著地面,拍到的全是地面,根本拍不到旁邊停車位的情況。
“如果攝像頭能拍到停車位,我肯定能找出肇事車輛。”辜先生說,他沒想到攝像頭竟朝地面拍攝,跟一個擺設沒啥區別。辜先生稱,他已將車輛開到4S店,定損結果還沒出來,將車輛修復估計得4000元左右。因為肇事者找不到,辜先生認為小區物業有監管方面的責任,要求物業進行賠償,但物業不同意,協調無果后,建議辜先生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13日上午,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該小區2棟門口的停車位,發現攝像頭依然朝著地面。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稱,小區是2017年年底交房的,攝像頭之前是正常的,因為壞了才頭朝下,物業的維修人員此前也進行過維修,但沒修好,目前已通知廠家前來維修。至于辜先生的車輛被撞,物業只負責提供停車場地,不負責保管,因此不能賠償辜先生損失。辜先生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湖北典恒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認為。辜先生的車被撞壞,應該向肇事者追責。因小區攝像頭損壞等原因,導致無法追查肇事者,辜先生可以以小區物業服務存在瑕疵等理由,要求少交或減交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