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網訊(香城都市報記者 王奇峰 通訊員 蔣敦文)清明小長假期間,因部分群眾在山上掃墓時,焚燒紙錢、燃放鞭炮,咸安區引發4起森林火災。
4月5日13時許,咸安區桂花鎮盤源村村民王某某到本組“馬鞍山”(小地名)大哥大嫂墳前燒紙,未等明火燃盡便離開墳山引發森林火災,現場過火面積1畝,最終,王某某被罰款1000元。
同日13時許,桂花鎮南川村村民劉某到本組四塘“后背山”(小地名)祭墳燃放鞭炮,引發森林火災,現場燒了一些零星的芭茅,執勤民警對劉某進行了口頭教育和警告處罰。
4月6日10時許,桂花鎮柏墩街居民雷某與家人去九垅村“郭晏”(小地名)祭墳,其侄女婿呂某在墳前燃放鞭炮,引燃散落在墳地四周的紙錢而引發山火,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同日12時許,武漢市民譚某某和家人在汀泗橋鎮古塘村四組“洛家垅墳山”(小地名)上給母親祭墳,因陣風將燃燒的紙錢吹入旁邊的竹林,點燃附近竹枝竹葉引發山火,現場過火面積40平方米。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已對譚某某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