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車位買了兩年一直無法辦證,相關部門解釋可以辦,開發商卻稱細則尚不明確
楚天都市報4月2日訊今日,洪山區金域天下花園小區居民黃女士反映,她在所住小區購買了兩個車位,其中一個車位都買了兩年多了,至今仍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書。武漢市新政從今年3月1日起就可以辦了,但開發商卻稱細則尚不明晰,不知道問題出在哪里。
黃女士說,2016年5月,她花7萬元在該小區B地塊地下室負一層購買了一個車位。2017年12月,優惠后又花6.3萬元購買了另一個車位。兩個車位都分別和開發商簽訂了合同,和購房一樣,都是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兩個車位,當時還分別繳納了1700元左右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因為以后的交易買賣和過戶給子女繼承等都需要證,但開發商卻提供不了相關的產權分割資料,她因此無法辦理兩個車位的不動產登記證書。今年3月1日,武漢市有新的政策出臺,可以辦理停車位不動產登記,有效期為兩年,她擔心錯過了時間,辦起來就更麻煩了。
據了解,該小區的開發商為佳兆業地產(武漢)有限公司。今日,該公司有關負責人解釋,雖然武漢市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開發建設項目配建地下停車場管理的意見》,從今年3月1日起施行。但具體怎么操作區里尚沒有明確說法,比如土地出讓金是開發商交,還是購買車位的業主交,交多少等細則尚不明晰。
洪山區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業主如果要辦車位不動產登記,需要找開發商拿產權分割證書等相關資料,先到國土規劃部門進行登記備案。
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洪山分局地籍科工作人員介紹,今年3月1日,上述意見施行后,是可以開始辦理停車位不動產登記。因為此事涉及到規劃、測繪、用地等多個方面多個部門,目前溝通協調確實需要一個過程,他們已回復上述開發商,可以申辦,目前對方還沒有提交相關資料。
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利用處工作人員表示,上述意見已經比較細致全面了,不存在還有什么配套的細則。開發企業需要先到市里辦理配建停車場地下空間土地出讓手續,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后,再到各區辦理地下車位產權分割手續。
黃女士說,新政在施行過程中也許會遇到一些問題,但開發商首先要去交土地出讓金,辦好地下停車場的大產權證,再協助業主辦理各個停車位的不動產登記。
對此,佳兆業地產(武漢)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和業主簽的車位合同中,只有使用權證,是不含土地證的,如今不動產登記兩證合一,現在如何補辦土地證,目前這方面的工作有待進行一步協調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