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3月18日,宜城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代號為“7.27”的涉黑案,丁某等14名被告人被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等9項罪名。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以來,丁某以武漢市南海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和武漢市海源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為依托,招募、糾集一批社會人員,并通過經營鋼材、高利放貸、追討賭債等活動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實力,先后糾集網羅了被宋某、常某、張某等14人,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丁某為首的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
該犯罪組織分工明確,并形成了“所有人員要絕對服從丁某”等不成文的規約和紀律。非法活動中所獲得部分收益用于購置車輛、電腦、籌碼等作案工具、為組織成員提供經費、發放工資獎金、紅包、組織旅游、購買衣物、聘請律師、租房等,以此籠絡人心,強化控制和維系組織生存發展。
2015年,丁某利用該組織的影響力,通過制造虛假資料獲得了武漢市政協委員身份,使得該組織在武漢市一定區域和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社會危害極大。
為維護該犯罪組織非法利益,樹立非法權威,丁某等人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侵入住宅、妨害作證、包庇、虛假訴訟等犯罪活動,以及跟蹤、滋擾、威脅、毆打他人等違法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妨害司法公正,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為保證庭審公正、高效、有序進行,宜城法院組成“3+4”7人合議庭審理。庭審現場,法庭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就案件爭議焦點,證據合法性等進行了辯論和質證。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當中,因涉案人數多、案情復雜,案件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