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能忍!長期周末不休卻沒加班費,武漢一物業保安討薪獲賠10萬…
兢兢業業當了19年保安
周六周日都不休息
不僅沒有1分錢加班費
連社保都沒按規定繳納
“老實人”彭師傅
終于開始維權討薪之路
長期加班從沒領過加班費>>>
1999年4月,彭師傅入職武漢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直在該物業公司從事門衛保安工作。其間,他幾乎每天都在上班,周六周日也不休息,卻從來沒有領到過加班費。
2018年12月28日,彭師傅年滿60歲退休了,才發現自己一分錢加班費沒拿不說,連社保也沒有按規定繳納。多次與公司溝通無果,彭師傅向武昌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請。
法律援助律師辜波受理此案后發現,案情并不復雜,但是由于時間較長,證據收集困難。當初,彭師傅入職該物業公司時,并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也以現金形式發放,直到2012年雙方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工資按月打到銀行卡上。
“雖然有同事能夠證明彭師傅是個‘兢兢業業、認真負責的老實人’,但這些證據并不充分。”辜波到公司調查、取證后,建議雙方通過調解解決矛盾。
公司補償了10萬元>>>
經調解,物業公司承認沒有向彭師傅支付加班費,且自2012年與彭師傅簽訂勞動合同以后,沒有為其繳納社保,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損害了彭師傅的合法權益。
物業公司愿以每周50元為基礎,補償彭師傅19年間的加班費,近5萬元,同時根據彭師傅收入所在的社保基數范圍進行相應補償,兩項共計10萬元。
近日,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物業公司向彭師傅一次性支付了10萬元費用。
打工多個心眼,工資走銀行卡>>>
武昌法援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很多勞動爭議案件中,當事人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因為自身法律意識不強或者勞動關系建立的時間較早,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沒有通過銀行發放工資時,也沒有保留相關收據。這種情況下,難以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廣大勞動者加強自身維權意識,建立勞動關系時一定要訂立勞動合同,工資的發放盡量通過銀行賬戶,這樣有利于在爭議發生時收集證據,保護自身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