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夫妻住新樓老父蝸居破屋,不孝兒媳辱罵公公激起眾怒被拘留20天
楚天都市報2月21日訊自己住著120平方米寬敞的兩層樓房,而馬路邊,公公卻蝸居在25平方米的破舊磚瓦房。興山這個兒媳婦不但不敬老孝親,19日還為瑣事辱罵老人踢翻飯菜。惡行惹眾怒,當地警方迅速介入,20日將不孝兒媳拘留同時,不忘對其進行家風教育。
興山峽口鎮5旬婦女黃某與老公朱某結婚多年,一直對80多歲的公公朱老漢抱有成見,平時生活不管不顧,還經常為瑣事起爭執。
2月19日下午,興山縣峽口水陸派出所接到村干部報警,稱兒媳婦黃某打罵80多歲的公公朱老漢。所長孫亮迅速組織警力前往現場調查處置,經了解,當天上午10點,黃某因懷疑朱老漢拿了她家的柴禾生火做飯,便闖入老人屋內,踢翻老人煮好的飯菜。村干部到場調解時,黃某惱羞成怒,數次持木棍和撿石頭欲打砸老人,但被他人阻攔未得逞,黃某暴跳如雷大肆辱罵朱某,稱其“老不死的東西”。
老人破屋
老人向民警哭訴,自己早年離異,因沒有幫兒子一家帶小孩,兒媳對此抱有成見,這些年兒子帶著孫子們都在外務工,自己和兒媳婦的關系一直處的不太好。村干部反映,4年前,老人與兒子兒媳分家后,住在公路邊搭建的破舊磚瓦房,兒子一家則住在對面的兩層小樓房。兒媳此前不同意,導致老人一直沒用上電,直到兩年前村干部多次上門協調,黃某才勉強同意為老人通電。
民警依法將黃某傳喚調查,案件辦理過程中,民警堅持正家風、淳民風的導向,通過法制教育讓黃某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如實陳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當晚,警方依法決定對黃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及辱罵他人的違法行為,給予合并執行行政拘留20日并處罰款伍佰元的處罰。20日凌晨,黃某被送進興山縣拘留所執行拘留。
對于以后,老人說自己有國家補助,能養活自己,但自己年紀越來越大,就怕以后不能自理了沒人管。民警聽后心酸不已,目前已聯系老人兒孫回來妥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