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十堰市紀委監委消息:經十堰市委批準,十堰市紀委監委對竹溪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明道成、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謝從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明道成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向他人行賄,涉嫌行賄犯罪;利用擔任竹溪縣兵營鄉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謝從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利用擔任竹溪縣科技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明道成、謝從明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觀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貪欲膨脹、大肆行賄受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其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十堰市紀委監委研究并報十堰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明道成、謝從明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兩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