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黃石一地發生命案 現場僅遺留一灘血跡
楚天都市報訊浠水警方面對一起致人死亡逃逸事故現場只有一灘血跡的零線索,通過3晝夜的查詢監控和走訪摸排,至11月26日,最終鎖定了肇事車輛和肇事者。
11月23日10時50分,浠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110指令:稱“城郊一磚華灣村路段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行人張某(女,70歲,清泉鎮人)受傷嚴重,肇事車輛往蘭溪方向逃跑了”?,F場除遺留一灘血跡外,沒有其他任何有關事故的線索。傷者被送往急救中心搶救無效后死亡。
交警大隊立即啟動逃逸命案查緝預案,成立了“11.23”專案組。專案組在副大隊長李勝強的督導下兵分兩路:一組由中隊長劉本德、民警王永昌在事故現場開展大范圍摸排走訪,獲取破案線索;另一組由指導員陳振華、輔警周松負責調取調取某鄉道及周邊卡口事故時間段的監控錄像,并圍繞“貨車”特征的肇事車輛進行信息比對和確認。
經調查走訪,有人在事發后試圖追趕肇事車未果,但確定可能是尾號為“8”的貨車。根據掌握的線索,專班民警通過2個晝夜連續作戰,先后對事發時間段經過案發路段的128臺貨車、并將牌照尾號為“8”的貨車作為重點逐一排查。
至11月26日晚,終于有一輛號牌尾數為“38”的貨車引起民警們的注意,在經過大量的線索和信息比對排查后,確定號牌為鄂J***38的藍色貨車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該車車主為黃某(男,40歲,清泉鎮火山村人)。
當日晚,辦案民警趕到黃某家中,發現在黃某家門外正停放著一輛藍色貨車,其號牌正是鄂J***38,民警迅速對該車進行比對確認,確定該車就是肇事車輛!在鐵的事實面前,黃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責編:劉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