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煉油廠污染嚴重,隨縣治污不給力,問題反映兩月余沒解決
湖北日報訊隨縣一家從廢舊輪胎中提取柴油的非法煉油廠污染嚴重,周邊村民苦不堪言。村里向上反映,問題從村里報到鎮里再報到縣環保部門,前后長達兩個多月得不到解決。這是我省常態化電視問政專欄《黨風政風前哨》10月29日晚曝光的問題。
10月18日,在投訴人的指引下,《黨風政風前哨》記者找到這個建在隨縣唐縣鎮金寨村山洼里的土煉油點。這里爐火熊熊,濃煙滾滾;隨風吹來陣陣橡膠燃燒的臭氣,讓人作嘔。
周邊村民說,這個廠今年春天開建,8月投產。一投產,刺鼻的臭氣就讓村民苦不堪言。這樣一個嚴重擾民的非法煉油點,怎能明目張膽生產?難道沒人管嗎?
記者來到金寨村村委會。村支部書記表示,村里早在七八月間就發現了這個非法煉油點。他們當即向駐村干部反映情況,并向鎮里分管環保的領導報告。可兩個多月過去了,這個煉油點還在繼續生產。
“土煉油”,就是把搜集到的廢機油、廢舊輪胎加以簡單的蒸煮工序“煉”出柴油;搞這種“土煉油”的企業,屬于國家明令取締關停的“十五小企業 ”中的“小煉油”企業。
金寨村這一個嚴重污染環境的非法“小煉油”企業,為什么被舉報多次,卻還能繼續生產呢?
記者找到唐縣鎮政府分管環保工作的領導。鎮人大專職副主席艾金運說,環保局去現場看了一兩次,處理要有個過程。環保局如果要行政處罰,也要按照他們的規矩來。
8月,村里向鎮里反映。9月,鎮里才向環保部門反映。隨縣環保局的說法是,他們是10月份才知道這個非法煉油點的。
隨縣環境保護局一份《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中寫明:2018年10月8日,環境監察人員對煉油廠現場監察時發現,項目未依法辦理環境相關審批手續,且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未驗收,擅自投入生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于10月11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這份《查封扣押決定書》顯示,隨縣環保局于10月10日對設備進行了查封。
然而,這些措施都沒有制止非法煉油點的違法行為。
隨縣環保局法制科陳科長說:“按道理,這個‘十五小’項目,我直接報縣政府,縣政府直接關停就可以了,處罰只是一個方面,像這樣違規的企業,就直接報縣政府進行關停。”
記者問:那你們報了嗎?
陳科長說:現在正在往上報。
記者問:現在是查封扣壓之后才往上報,不能一開始發現之后就往上報嗎?
陳科長說:可以,這個剛發現時間不長。
記者問:他們8月份就報了啊?
陳科長說:這個是不是報到政府了?沒有報到我們環保部門。
前后兩個多月,一個非法煉油點的問題,從村里報到鎮里再報到縣環保部門。看起來,村鎮縣都認可問題的嚴重性,都采取了措施,可就是沒把它解決掉。
如今,非法煉油點繼續生產,受害的是環境,受苦的是百姓。
責編:湯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