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捂盤捆綁收費,宜昌通報6家違規開發商和中介
楚天都市報10月27日訊宜昌市住建委昨日再次通報6家違規開發商和中介機構,主要涉及無證開工、驗收不合格交房、捂盤、捆綁收費等行為。住建委表示,將繼續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對存在違法違規擾亂市場行為的企業和從業人員予以曝光,并依法嚴肅處理。
一、宜昌瑞豐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在五峰土家族自治縣“長樂坪旅游文化廣場”項目開發過程中,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擅自發布銷售廣告。該行為違反了《建筑法》第七條、《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五條第四款之規定,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建設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已對宜昌瑞豐置業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施工、責令停止發布銷售廣告、限期改正、對企業違規行為予以信用扣分的處理決定。
二、湖北國威宏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在宜都市“五宜新都”項目開發過程中,將未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擅自交付業主使用。該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宜都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已對湖北國威宏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交付、限期改正、暫停商品房網簽、對企業違規行為予以信用扣分的處理決定。
三、當陽市東方置業有限公司: 該公司在當陽市“東方國際花園”項目銷售過程中未一次性公開所有批準預售房源,該行為違反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號)和《湖北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開展房地產開發和中介市場專項整治的通知》(鄂建〔2017〕5號)之規定,當陽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已對當陽市東方置業有限公司作出責令立即改正的處理決定。
四、枝江金盤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該公司在“丹陽馨居二期”項目銷售過程中未公示車庫車位租售方案,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18〕22號)第八條之規定,枝江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已對枝江金盤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作出責令立即改正的處理決定。
五、宜昌市一鳴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該公司在房地產經紀活動中,存在捆綁收費、為簽訂“陰陽合同”提供便利的情形,該行為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和國家住建部等七部委《關于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之規定,市住建委已對宜昌市一鳴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其立即整改、對企業違規行為予以信用扣分的處理決定。
六、遠安縣曉燕信息服務部: 該公司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開展房地產開發和中介市場專項整治的通知》(鄂建〔2017〕5號)之規定,遠安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已約談該企業,并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對企業違規行為予以信用扣分的處理決定。
責編:劉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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