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誕生于日本,柔道在日語中是 “柔之道” 的意思,就是“溫柔的方式”。1882年,被譽為 “柔道之父”的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學生嘉納治五郎綜合當時流行的各派柔術的精華,創立了以投技、固技、當身技為主的現代柔道,同時創建了訓練柔道運動員的講道館。柔道通過把對手摔倒在地而贏得比賽,是一種對抗性很強的競技運動,它強調選手對技巧掌握的嫻熟程度,而非力量的對比。柔道比賽中允許使用窒息或扭脫關節等手段來制服對手。
1、執行規則
柔道比賽執行國際柔道聯合會 (IJF)和國際軍體柔道項目最新規則。
2、項目設置
比賽設男子-60公斤、-66公斤、-73公斤、-81公斤、-90公斤、 -100公斤、 +100公斤、團體,女子 -48公斤、 -52公斤、 -57公斤、 -63公斤、 -70公斤、 -78公斤、 +78公斤、團體,共16個小項。
個人賽每個小項各代表隊只允許報1名運動員參賽。
團體賽各代表隊最多由9名運動員 (包括5名正式隊員和4名候補隊員)、最少5名運動員組成。
3、代表隊組成
領隊1人、男隊教練員1人、女隊教練員1人、國際裁判員(持IJF裁判證)1人、機動人員1人、男運動員7人、女運動員7人,男女替補運動員各 2人,共 23人。
4、比賽日程
5、比賽地點
武漢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