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術原本是人駕馭騎乘馬匹的技能,現已逐漸發展成為在競技場上檢驗人馬配合,協同工作能力的獨特體育項目。1900年在法國巴黎舉行的第2屆奧運會上,馬術的場地障礙是正式比賽項目之一。在馬術障礙賽中,運動員騎馬必須按規定的路線、順序跳越全部障礙。超過規定時間、馬匹拒跳以及運動員從馬上跌落等都要罰分。罰分是負分,最好成績為零分,罰分少者名次列前。
1、執行規則
馬術比賽執行國際馬術聯合會 (FEI)和國際軍體馬術項目最新規則。
2、項目設置
比賽設場地障礙個人賽、場地障礙團體賽,共2個小項。
3、代表隊組成
領隊1人、教練員1人、運動員3人,共5人。
4、比賽日程
5、比賽地點
武漢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