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一滴滴司機遭勒死拋尸 兇犯出庭受審
案情回顧
2018年1月29日下午13時,咸安公安分局接到報警,咸安區賀勝橋鎮黃祠村大屋黃附近,一側翻在山溝的轎車內有一男子死亡,頸部被鋼絲套著,情況異常!
通過調查訪問,專班民警發現案發現場死者湯某,今年42歲,是一名滴滴出租車司機。據摸排,發現這輛車是從咸安火車站開到案發地點,經繼續調查發現,今年23歲的張某有重大嫌疑,1月30日早晨7時許,民警在賀溫路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
9月19日上午,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二級高級法官倪貴武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搶劫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張某因賭博欠債,意圖搶劫出租車司機。
2018年1月29日上午10時許,張某攜帶作案工具前往咸寧火車站附近尋找作案目標。11時許,被害人湯某駕駛營運的小轎車經過火車站時,遇到張某。張某謊稱到舅舅家,然后搭乘湯某的小轎車前往賀勝橋鎮。當車輛行至賀勝橋鎮某某村附近時,張某突然使用鋼絲繩套住湯某的脖子,威脅其交出財物。
湯某不從并與張某進行搏斗,搏斗過程中,湯某抓傷了張某臉部。張某繼續勒緊套鋼絲繩,直至湯某失去反應。車輛失控撞停在路邊后,張某下車將鋼絲繩的另一端系在小轎車右后車的門外的把手上,并劫走一個內裝700余元的錢包逃離。次日上午,偵查人員在某網吧將張某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審判長倪貴武介紹了庭前準備情況:仔細審閱了全部案卷材料,嚴格審查證據,與合議庭成員共同研判案情、梳理法律關系、確定庭審重點,并制定了詳細的庭審提綱,為庭審做了充分的準備。庭審中,合議庭準確歸納爭議焦點,組織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了一一質證,圍繞雙方爭議焦點,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辯論。整個庭審過程嚴謹規范、節奏緊湊,并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全程直播。
整個庭審過程通過中國庭審網進行現場直播。全國人大代表劉超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新聞媒體等60余人現場觀摩。該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咸寧新聞網、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咸寧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婧 通訊員 黃海紅
責編:劉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