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忠等兩名廳級干部決定逮捕
楚天都市報9月10日訊昨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忠等兩名廳級干部決定逮捕。
湖北省武漢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忠(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咸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忠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武漢港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咸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謝宗孝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責編:劉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