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洗車店開進小區地下車庫,有業主明確反對,有業主覺得便利
楚天都市報9月8日訊小區地下車庫開了一家洗車店,不僅占用了停車資源,洗車的廢水弄得地面濕漉漉的。9月7日,家住武昌中北路某小區的李先生認為,開發商將車位出租給商家開洗車店,改變了車庫的用途,有些不妥。
李先生介紹,他住在該小區三期,小區的地下車庫F區靠近出口的位置,開了一家洗車店。該洗車店占用了車位用來洗車,洗車的廢水弄得車庫地面濕漉漉的。洗車店還在車庫設有柜臺,售賣汽車用品。李先生說,地下車庫是小區的配套設施,按規劃只能用來停車,現在被開發商出租給商家開洗車店,占用了停車資源,也不符合相關規定。
7日上午,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該小區三期地下車庫,找到了位于F區的洗車店。該洗車店掛著“車適吧汽車美容養護中心”的牌子,洗車的位置占用了3個停車位,還有一名店員正在對一輛白色小轎車進行清洗。在旁邊一塊區域,洗車店還設置了柜臺,里面放置著一些汽車用品。一名店員稱,這家洗車店前年就開業了,老板從開發商那里租用了停車位,主要為小區業主服務。記者詢問,店里有沒有營業執照,店員稱漢口總店有。記者在國家企業信息信息公示系統輸入“車適吧”,未能查詢到這家洗車店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信息。
洗車店開在小區地下車庫,有業主表示反對,也有業主覺得比較方便。該小區一名女業主稱,自己也在這家洗車店洗過車,洗車就可以直接停放到自己的停車位,至于洗車產生的廢水,她認為影響不大。
記者找到小區物業辦公室,物業經理稱,這些車位是開發商租出去的,建議記者找開發商。記者最后來到小區售樓部,一名工作人員稱,F區的車位原本都歸開發商所有,直到今年上半年,才拿出40個車位出來賣給業主,其它的車位都是給開發商自己員工使用的,她認為對業主沒多大影響。
記者了解到,《物權法》和國務院公布的《物業管理條例》都明確規定,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停車需要,任何人都不得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用設施的用途,否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處罰。《武漢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也規定,小區地下車庫屬于專用停車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專用停車場挪作他用。
李先生已向相關部門反映此事。
責編:劉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