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9月7日訊(記者陳俊 通訊員譚國榮 向海艷)“有組織的支持恢復我名譽,今后才更有底氣嚴格文明執法。”昨日,興山縣公安局古夫派出所民警楊輝說。8月31日,在被報警人家屬投訴半個月后,興山縣公安局維尊委正式向楊輝送達正名通知書,這也是宜昌首次發證書維護民警名譽。
8月16日,興山縣古夫鎮女子李某某向興山縣縣長信箱網上政風行風熱線舉報,“110出警態度惡劣,工號062033的警察在出警時,對人民群眾態度惡劣出言不遜”。接到舉報后,興山縣副縣長、公安局長任忠良迅速指示督察大隊開展調查。經查,8月11日0時10分,古夫水陸派出所接到李某報警,稱其在一盲人按摩店外被打。接到報警后,民警陳蔚、楊輝,輔警劉梁、張立峰迅速趕到現場了解情況。經查,李某酒后在該盲人按摩店門口下車時,被該店一名男員工用小石子砸了一下,店老板郭某某隨即阻止員工并給李某道歉,李某不接受道歉并報警。
通過查看出警人員佩戴的兩部執法記錄儀全程視頻錄像,發現從出警到警情處理結束,陳蔚、楊輝及劉梁、張立峰執法規范、語言文明,無態度惡劣出言不遜等問題。還原現場情況得知,民警到達現場后,首先查看了李某被小石子砸到的頭部,見無明顯外傷,于是告知其到醫院檢查治療。李某表示,不到醫院去,也不要對方賠償,要求店主賠禮道歉。郭某某再次上前道歉,但李某仍拒不接受。見李某醉意較濃,民警通知其妻子、女兒到現場勸其回家,其間,多人前來勸說。直至凌晨1時14分,經民警及多人持續勸解,李某隨家人回家。隨后,楊輝等人返回派出所。在網上投訴舉報的,則是李某的女兒李某某。
8月30日,調查人員找到李某核實情況并制作詢問筆錄。李某稱,女兒李某某說的這件事不屬實,當晚古夫水陸派出所的出警民警沒有任何問題,同時表示,由于女兒已外出,無法當面向民警致歉,但她認識到自己冤枉了民警,已向有關部門撤銷舉報。
8月31日,基于調查事實,根據《興山縣公安機關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和執法尊嚴工作辦法》規定,縣公安局紀委書記、維尊委副主任萬能頂與維尊辦成員到古夫水陸派出所宣讀了《維尊正名通知書》,為民警楊輝澄清事實,恢復名譽。警方表示,侵害民警執法權益的行為,褻瀆法律尊嚴,擾亂公共秩序,影響社會風氣。如果認為警察執法工作有問題或者有異議,一定要通過正常渠道、正常程序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