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男子吳某酒后駕車回家途中,看到前方路口交警查酒駕,吳某“急中生智”棄車而跑,隨后跳進路邊的巡司河中,執勤交警迅速展開救援,吳某上岸后經檢測為酒駕。
當晚21點20分左右,洪山區交通大隊快騎機動隊在武紙路南湖大道路口設卡開展夜間整治工作。“當時吳某駕駛一輛灰色寶馬牌小轎車沿南李路由北向南行駛。”據交警介紹,吳某行駛至湖北工業大學附近,發現前方路口有警察設卡檢查,隨即把車停在路邊,打開車門往回跑。執勤民警根據以往經驗判斷該司機涉嫌酒駕,大聲警告后隨即跟了上去。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就在民警快要抓住吳某的時候,他竟然在眾目睽睽之下,“撲通”一聲跳進了路邊一側的巡司河中。
因擔心吳某在河中出事,執勤民警陳紅磊迅速召集人員,分成兩個小組,沿著巡司河兩邊搜尋并喊話。河岸兩側沒有路,只見雜草叢生、蚊蟲肆虐,民警們打著手電筒,深一腳淺一腳地摸索著行走在濕滑的河岸邊,不時被野草劃破皮膚,扭到腳踝,終于在橋洞附近找到了躲在其中的吳某。民警耐心勸說其上岸,由于河里水位并不深,吳某也不急著上岸,在河里與民警聊起了天。“你們趕緊下班吧,陪著我干嘛,早點回去睡覺吧,我要在河里靜一靜。”面對在河里耍賴的吳某,民警哭笑不得。在河里逗留一會后,吳某便趴在河床上休息起來,任憑民警怎樣勸說,就是不肯上岸。在水里時間待長了會不會有危險?岸邊民警一邊繼續勸說吳某,一邊將現場情況向大隊領導匯報請求增援。二十分鐘后,增援民警趕到,搜救過程中在岸邊發現一艘小船,隨即派出兩名熟識水性的民警下河營救吳某。最終,吳某被救援民警拉上岸。吳某上岸后,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71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男子吳某是湖北潛江人,今年43歲。在交警對其進行詢問時,吳某坦言因跟老婆吵架心情不好,當晚和同事在南湖某酒店聚餐時喝了不少酒,聚餐結束后,吳某認為離家路程短,不會碰到交警查酒駕,便心存僥幸駕車回家,誰知剛駛出不遠就遇上交警,因害怕被處罰,仗著自己水性好,才跳進巡司河中,企圖逃避檢查。
經民警調查發現,吳某在2016年也曾因酒駕被查,因此,他屬于二次酒駕,將處以10日以下拘留、依法吊銷駕駛證以及罰款2000元的處罰。(通訊員:張首恒 崔彥偉 黃一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