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首批精減127項證明,涉及4個部門
楚天都市報7月20日訊今日,省編辦(省審改辦)公布,首批清理精減的127項證明,涉及與群眾辦事密切相關的公安、民政、人社、衛生計生4個部門。
我省啟動“減證便民”行動,重點整治各類奇葩證明、重復證明、循環證明。省編辦(省審改辦)介紹,按照取消后的辦理方式,這127項證明可以分為四類:因設立依據廢止,直接取消的,28項。如“醫療機構校驗”事項,原需要房產證明,現不再要求提交。
取消后,通過網絡核驗或實地調查查證的,58項。如無犯罪記錄證明。
取消后,通過其他證照替代辦理的,34項。如“申請成立社會團體登記”,原需要驗資報告,現改為由銀行進賬三聯單替代。
取消后,通過個人書面承諾辦理的,7項。如“補辦出生醫學證明”,原需要遺失證明,現改為由申請人書面承諾辦理。
責任編輯:陶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