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宜都一納稅大戶廢水直排長江 被處以2800萬元罰款 圖文:非法排污企業總經理獲刑一年
圖為:涉事企業
楚天都市報記者陳俊
宜都一家年納稅達千萬元的企業,將超標170多倍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直排長江。近日,這起宜昌市有史以來因污染環境處罰最重的案件判決生效。記者從三峽壩區法院了解到,這家企業除了被宜昌市環保局處以2800萬元的天價罰款外,企業總經理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生產廢水直排長江
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枝城鎮三板湖村。該企業成立于2011年,經營范圍是農藥中間體、醫藥中間體、精細化工產品等。
2017年8月17日凌晨,有群眾舉報,該公司涉嫌偷排未經處理的工業生產廢水。隨后,宜昌市公安局環保支隊突襲檢查現場取證。8月24日,宜昌市公安局對該公司涉嫌污染環境罪立案偵查,并對該公司總經理王某、總工程師陳某及公司安環部負責人楊某、污水處理站工作人員王某某依法傳喚調查并刑拘,該公司隨即被責令停產。
經查,2016年初,該公司建成年產2500噸的甲磺胺生產線,但公司負責人只顧企業經濟利益,未根據生產增量變化加強環保設施建設,非法將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通過“暗管”直排長江。經宜昌市環保局和宜都市環保局對抽檢水樣進行檢測,該公司向長江直排的生產廢水PH值為0.83,呈酸性,廢水中重金屬銅含量超國家標準178.6倍。
據了解,該公司非法排放強酸性含銅生產廢水的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而直排的廢水對長江水質和魚類有極大傷害。
環保部門處以重罰
9日上午,記者來到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時,該企業大門緊閉,僅有一名保安值守。“停產快一年了。”該保安說,公司曾有100多名工人,總經理被抓后公司停產,工人都回家另謀出路。“沒想到會這么嚴重。”曾在該公司上班的一名工人說,公司偷偷直排生產廢水,不少人都知道,也認為這不是什么大事,沒想到直接抓人判刑了。
2017年11月30日,宜昌市環保局曾對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800余萬元。
隨后,該公司及其被刑拘的總經理王某等4人被三峽壩區檢察院以犯污染環境罪提起公訴。三峽壩區法院介紹,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剛剛宣判生效。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被判犯污染環境罪,處罰金一百萬元,總經理王某等3名相關責任人因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個月,并處罰金十萬至三萬元;該公司總工程師陳某犯污染環境罪,被判處罰金十萬元。王某等均表示認罪悔罪服從判決,沒有提出上訴。
據了解,作為湖北瑞鍶科技有限公司分管環保的總工程師陳某,在公司將生產廢水偷排長江時,他曾提出過反對意見,也提出過投入資金購買符合要求的環保設施的建議,但因沒有得到支持而最終選擇了沉默。因此,法院對陳某僅判處罰金,沒有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