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張龍)6月22日下午, 秭歸縣人民法院、秭歸縣人民檢察院、 秭歸縣公安局、秭歸縣司法局、秭歸縣民政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敦促贍養人、撫養人履行義務的通告》,以弘揚敬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敦促子女履行贍養老人和撫養無生活來源的家庭成員的法定義務。
秭歸縣在深入推進脫貧攻堅工作中,發現部分農村家庭存在子女居住寬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讓父母居住在臟、亂、差等條件簡陋的危舊房中,子女有贍養能力而推脫逃避贍養義務,以及不照顧家庭中的弱勢人員等現象。
為此,秭歸縣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布了此《通告》。《通告》強調,贍養(撫養)人應盡其所能確保被贍養(撫養)人一日三餐不愁,安全飲水有保障,有應季換洗衣被,有安全住房,患病能夠及時得到醫治,就醫住院有人看護。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不履行贍養(撫養)義務的行為,有權向司法行政機關進行舉報。在本通告發布后仍不主動履行贍養(撫養)義務,甚至虐待、遺棄被贍養(撫養)人的,由其所在的村委會協助被贍養(撫養)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人民法院依法準予緩、減、免交訴訟費用,并就地巡回審理,將案件審理情況向社會公開,在媒體上曝光,向全社會通報。檢察機關以支持起訴方式提供法律支持。
國家公職人員及國有企業職工不履行贍養(撫養)義務的,不得參與單位各類評先表模活動,并移交給有關部門執紀問責。同時將贍養(撫養)情況納入公民誠信系統和其家庭子女軍、提干、報考國家機關公職人員政治審查范圍。秭歸縣要求縣內各媒體對通告內容進行大力宣傳、各級各單位組織學習、各企業將此納入企業文化宣傳內容,在全社會營造敬老愛幼、履行贍養撫養義務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