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通報5起扶貧違紀案例
長江商報消息 一村支書騙取財政專項資金被開除黨籍
本報訊1月16日,武漢市紀委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查處問題典型案例。
2015年初至2017年初,江夏區烏龍泉街楊湖村先后虛報8個工程項目,套取財政專項資金共計26萬元并置于賬外,用于村級聘用人員工資和招待費等。同時,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強還存在編造虛假資料,騙取并貪污財政專項資金3萬元等問題。2017年12月,江夏區紀委給予王強開除黨籍處分;烏龍泉街黨工委給予楊湖村原黨支部委員、報賬員李文斌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楊湖村聘用干部李雙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7年7月,新洲區紀委在對李集街衛生院現場檢查過程中,檢查組要求該院提供相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檔案資料,該院黨總支書記李建軍以及分管公衛工作的副院長任景平明知該院公衛檔案資料存在弄虛作假問題,卻以各種理由搪塞拒不提供相關資料。該院黨總支副書記、院長羅繼章當時私自外出考駕照,卻以參加街道會議為由向檢查組口頭請假,未到現場配合檢查工作。2017年9月,任景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免職處理;羅繼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李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11月,黃陂區蔡店街根據中央、省、市統一部署,全面啟動“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工作,趙長維明知自己家庭有房、有車、收入超標,不符合建檔立卡貧困戶條件,仍利用職務便利將自己家庭納入“精準扶貧”對象建檔立卡。2017年12月,蔡店街黨工委給予趙長維黨內警告處分。
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東西湖區吳家山中學、吳家山第四中學在辦理高中國家助學金過程中,部分學生申報表中家庭收入等欄目存漏報、瞞報等情況,學校和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兩級對此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兩學校12名不符合條件學生違規領高中國家助學金,共33250元。2017年11月,東西湖區教育局給予該局張傳新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吳家山中學負責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政教處主任代文生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吳家山第四中學負責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校長助理陳志軍行政警告處分。
2016年6月,武昌區靜安上城居民謝某到社區為其子(殘疾人)申報低保,李佳佩作為社區低保專干,未告知謝某低保申報流程,在謝某已提交資料并多次詢問進展的情況下,長期未將其資料上報至街道,直至2017年1月經社區黨支部書記督促,才開始啟動低保辦理流程。2017年7月,中南路街黨工委給予李佳佩黨內警告處分。
(責編 葉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