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張樂克、通訊員宜軒)6月5日,宜昌宣布繼啟動沿江化工企業“清零”之后,再推改革新舉措,全省率先試水企業“用能權”有償使用。所謂用能權,是指企業在一年內可使用的各類能源權利(包括電力、煤炭、蒸汽、天然氣等,以標煤換算)。
根據改革方案,凡年用能1萬噸標煤以上的新建及改、擴建項目,對超額部分實施有償申購、差別收費。其中,鋼鐵、水泥、電解鋁、化工、平板玻璃、煤炭行業“能耗大戶”按基準價的100%收取;對經認定的高新產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免費;對搬遷進入化工“優化提升區”企業和其他行業打5折;企業自產自用可再生能源不計入能源消費總量。
位于枝江的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投建動力電池項目,因新增能源消費超過1萬噸標煤“基準線”,公司付21.6萬元購買超額的5273噸標煤的用能權,成為試點第一單。
不要小看區區21.6萬元,一個規模可達數百億元的能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空間已經開啟。據悉,用能權已先后被寫入國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與碳排放和節能減排量交易相比,用能權覆蓋行業更廣,著眼于源頭總量控制和結構改善。
如果說宜昌沿江化工“關轉搬”是管好排污口,那么用能權交易則是管好企業“總開關”的入口,是用市場化、法制化的方法倒逼企業轉型升級、節能高效,建立長江生態屏障長效機制的重要探索,成為“綠色發展”理念指引下的一大制度創新亮點。
該市相關負責人介紹,宜昌積極探索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轉換新動能”的綠色發展試驗,打出理念、動能、結構、效能、機制“五個加速轉換”組合拳,堅守綠色發展底色,奮力在保護修復長江生態環境上走在全省前列,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上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