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去世銀行卡有4萬元拆遷款,家人拿著死亡證明取不到錢
長江日報融媒體6月4日訊父親去世后才發現他銀行卡中有一筆錢,家人想取出卻沒密碼,市民楊女士4日致電長江日報咨詢該如何處理,記者咨詢法律人士后得知,這筆錢是她父親的遺產,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進行遺產繼承并出具繼承權證明書進行公證后,方可取出。
楊女士撥打長江日報熱線咨詢時十分苦惱:“我父親去年9月去世,今年我們得知家里一筆4萬多元的拆遷款打進他的銀行卡里,我和母親不知道銀行卡密碼,只好帶著銀行卡和死亡證明到了銀行,卻被告知不能取錢,該么辦?”
楊女士的母親今年72歲,一直掌管家中“財政大權”。她說當初簽訂拆遷協議時,因已故的丈夫是戶主,拆遷款打入他的賬戶,誰料他生病到去世一家人太忙碌,完全忘記這檔事,今年得知款項已轉入,一家人都不知道他銀行卡的密碼。
“本以為只要母親帶著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就可以到銀行修改密碼,沒想到銀行要求辦理繼承人公證手續,否則不讓取錢?!睏钆坑X得這樣太麻煩。
湖北典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亮介紹,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中相關條款,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自楊女士父親去世當日起,他的財產即成為遺產,若他未留下遺囑,這筆拆遷款應首先將夫妻共同財產中其妻子應得的部分分離,再將屬于楊女士父親的遺產由楊女士的母親、她本人及兄弟共同繼承。
長江日報記者聯系上武漢市公證協會副秘書長、長江公證處主任樊文,他介紹稱,目前1萬元以下的小額繼承,公證處可提供簡便辦理程序,但楊女士父親這筆錢超過了1萬元,就必須由有權繼承楊女士父親遺產的每一個當事人帶著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銀行存單等材料去公證處申請公證,簽署財產繼承協議后完成公證,方可從銀行拿到這筆錢。按照2013年12月1日起執行的《省物價局省司法廳關于降低部分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中相關規定, 公證收費中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按受益額分檔計收,若受益額在20萬元(含以下),按受益額的1.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按上述標準減半收取,最低收費額為200元。
4日,長江日報記者將此事辦理程序告訴楊女士,她表示,自己和兄弟都會放棄繼承這筆錢,協議將錢全部由自己母親繼承,隨后完成公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