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發布(省高院供圖)
荊楚網消息(記者張揚 通訊員梅瑰)6月4日,湖北省高院發布《湖北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2015-2018),通報三年間環境資源案件審理情況。
三年來,湖北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白皮書顯示,2015年至2018年5月,湖北法院共受理一審環境資源刑事案件2854件,審結2719件,生效判決罪犯3247人。
這類案件主要包括:盜伐林木、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等犯罪;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犯罪;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狩獵、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等犯罪;非法采礦罪、破壞性采礦、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占用農用地、污染環境等犯罪行為。
白皮書顯示,2015年至2018年5月,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審環境資源民事案件1548件,審結1403件;共受理一審環境資源行政案件2085件,審結1945件。
與此同時,湖北法院積極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審判工作,不斷完善審判程序規則,依法審理了一批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截止2018年5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檢察機關及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97件(不包括檢察機關提起的國有財產、消費等領域的公益訴訟),已審結81件,當庭宣判23件。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田昌兵介紹,為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省法院制定出臺《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服務和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全省法院要加強對破壞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犯罪、環境監管失職犯罪等各類刑事案件的審判,為長江經濟帶綠色生態廊道筑牢司法保護屏障。
白皮書披露,湖北法院不斷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專門化,全省三級法院先后共設立環境保護合議庭123個;2014年在武漢、宜昌、十堰、漢江中級法院和武漢海事法院試點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專門審理環境資源案件;2018年4月,湖北省法院正式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全面構建環境資源司法保護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