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一家企業因排放廢水被責令停產期間,夜間生產并偷排污水。老河口市紀委深挖此案,發現村委會瞞報情況,環保局對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監督執行不到位。5月28日,該市通報這起案件,一名副市長因環保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不力被約談,市環境監察大隊原大隊長路學軍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職務,明家山村原黨支部書記張宏佑被撤銷黨內職務。
據了解,今年以來,老河口市紀檢監察機關發揮監督、執紀、問責三大職能,將探頭伸向污染防治領域,重拳整治失察失職失責行為。該市紀委聯合政府督查室、河庫長辦公室,對該市推行河庫長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了多輪明察暗訪,共抽查了8個鄉辦事處16個市、鄉鎮級河庫,對該市水污染整治工作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5名鄉鎮黨委成員公開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