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方琳、通訊員梁煒)5月26日,教育部與湖北省人民政府簽署湖北“雙一流”建設高校共建協議。這是統籌利用中央和地方兩方面資源,提升我省高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的重要舉措,意味著在鄂高校發展將迎來新機遇。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國家關于“雙一流”建設的要求,立足省情和高等教育實際,加強建設方案的謀劃設計,多次開會專題研究,制定系列支持措施。
此次與教育部簽署共建協議,重點共建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農業大學等7所在鄂部屬高校,繼續共建湖北大學、武漢科技大學。
根據共建協議,湖北省將武漢大學等7所“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改革發展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教育部支持和鼓勵7所“雙一流”建設高校將“雙一流”建設與服務湖北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促進人才、學科、科研與產業互動,推動重大科學創新、關鍵技術突破轉化為先進生產力,增強學校創新資源對湖北經濟社會發展的驅動力。
在本輪共建5年期間,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專項經費支持力度。“雙一流”建設高校提出與湖北經濟社會發展、產業支撐和重大民生相關聯的需要支持的重大建設項目,省政府統籌各方加大投入,根據“雙一流”建設高校在鄂科研成果轉化情況予以重點支持。
此外,教育部支持湖北省積極推進區域內高水平大學和優勢學科建設,加強與國家“雙一流”建設的統籌協調,帶動全省高等教育綜合實力的整體提升。教育部在綜合改革、科研平臺建設、分省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等方面給予政策指導和支持。
協議的簽署,將進一步提升我省“雙一流”建設步伐,提升高校的自主創新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為湖北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提供有力支撐。
據了解,我省已構建了省市共建、廳市共建機制,充分調動市(州)參與“雙一流”建設的積極性。省教育廳分別與宜昌市、荊州市簽訂協議共建三峽大學、長江大學。支持和鼓勵建設高校積極爭取社會資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長效機制。
省委省政府研究確定,省和武漢等市(州)共同設立“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和獎補資金。實施省屬公辦本科高校捐贈收入配比政策,省財政設立社會捐贈配比獎勵專項資金,對省屬高校接受的社會捐贈收入實行獎勵性補助,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向省屬高校捐贈。省財政按照市(州)財政對省屬公辦本科高校投入的一定比例對高校給予獎勵。
為了給“雙一流”建設營造良好環境,我省堅持引育并重,強化高層次人才建設。截至2018年,已全部下放高校職稱評審權,暢通人盡其才的發展路徑。全省共引進1965名楚天學者。搭建海外高層次人才發展平臺,為我省吸引和穩定了一大批高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