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奉旨通風報信”:騎小電驢的市民注意啦,6月1日起史上最嚴整治行動啟動
楚天都市報5月25日訊6月1日起,湖北省范圍內將嚴查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所有小區劃定統一集中充電點,違規停放或堵塞疏散通道者將被錄入全省信用信息平臺,共享電動自行車也將面臨清理回收。昨日,記者從湖北省安監局獲悉,省安委會制定了《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簡稱《方案》),公安、工商、質監等多部門聯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
據悉,此次治理工作所指的電動自行車是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機電一體化的個人交通工具。有條件的地區還可以將電動三輪車、電動汽車等納入治理范疇。
據省安監局相關人員介紹,此次行動將從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維修、停放、充電、管理等全過程入手,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加強電動自行車日常管理,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首先從源頭上將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治理。由質監部門牽頭,經信、工商、公安等部門參與。重點治理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關鍵電氣配件未取得3C認證,電器裝置、絕緣性能、過流保護等未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在流通銷售治理環節,將由工商部門牽頭,公安、質監等部門參與。重點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相關部門將依法查處電動自行無牌無證或偽造牌證上路等行為。
對老百姓來說,亂停亂放隨意牽線充電的行為也被納入整頓范圍。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對條件有限的老舊居民小區,統一劃定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集中臨時充電點;對新建住宅小區,鼓勵、引導同步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要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因地制宜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充電裝置。對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且屢教不改的,一律錄入全省信用信息平臺。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確規定,住建、公安、安監要嚴格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相關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這意味著,之前大熱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將面臨退出市場的嚴酷現實。
據了解,此次行動是全國性的統一治理,湖北省集中整治階段將于2018年6月1日起至12月底,且將形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