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漢澤、通訊員喻婷)“老賴”將被禁止駕車。日前,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實施意見”,將“老賴”駕車列入高檔消費行列予以禁止。這是我省首個懲治“老賴”的“限駕令”。
“限駕令”全稱《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駕駛非營運小汽車的實施意見(試行)》,規定凡在十堰兩級人民法院立案執行但未按期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將被限制駕駛非營運小汽車,違反“限駕令”的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與“限駕令”一同出臺的《關于在民事執行程序中簽發調查令的實施辦法(試行)》(簡稱“律師調查令”)主要適用于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的代理律師可向法院申請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實際履行能力等有關證據,并規范了律師調查令申請書、法院律師調查令、律師調查證據清單等文書樣式。
“限駕令”進一步限制了“老賴”的高檔消費范圍,“律師調查令”則讓律師調查“老賴”的財產更加便捷。該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人介紹,“限駕令”避免了“老賴”將汽車轉移登記到親戚朋友名下,然后仍駕車的現象,市民和知情人發現“老賴”駕車的,可有獎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