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胡弦)近日,《武漢市委加強基層黨員干部作風建設若干規定(試行)》出臺,這是武漢市委首部黨內法規。根據這一《規定》,作風特別優秀的基層黨員干部可破格提拔。
2017年5月,黨中央決定在武漢等7個城市開展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要求重點圍繞基層黨建、作風建設方面探索制定黨內法規。近1年多來,武漢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問題和“新衙門作風”以及“微腐敗”問題,實施“紅色引擎工程”、基層作風巡查、“雙評議”等舉措,打出作風建設組合拳,形成了一系列創新經驗。
武漢市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作為武漢市委首部黨內法規,起草過程中多部門廣泛收集資料,多次開展調研座談,充分聽取基層黨組織、基層黨員干部等方面意見建議。從內容上看,堅持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后,把作風建設實踐中的成功經驗,用制度固化下來;從執行上看,遵循操作可行、簡便易行的原則,充分考慮基層實際,既便于執行和操作,也避免給基層帶來負擔。
《規定》共8章30條,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問題和“新衙門作風”以及“微腐敗”問題。據介紹,按照“作風培育—監督—巡查—評議—查處”的鏈條進行布局,既涵蓋了作風建設基本內容,又突出了作風巡查、作風評議等重點內容,確保法規邏輯嚴謹、結構合理、內容完備。《規定》明確,基層黨組織應當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經常性監督,全面了解掌握作風狀況,對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武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應當把查處基層黨員干部作風突出問題作為監督執紀問責重點,對通過各種途徑發現的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組織開展調查,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同時,把作風狀況作為對基層黨員干部考察的重要內容,對作風優良、貢獻突出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特別優秀的按照有關規定可以破格提拔。
據悉,《規定》的出臺,既為武漢市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打下了重要基礎,也為黨中央探索建立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黨內法規制定工作機制提供了武漢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