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干部處分決定由“一站式”變“多站式”
大冶通報案件延伸到案發地
湖北日報訊(記者雷巍巍、通訊員郭圣發、柯小奇)“雖說是別人的事,一字一句卻在警醒自己,引以為戒。”5月8日,大冶市城投公司黨委書記吳著怡提起一周前參加的案件通報會,感嘆“深受教育”。
4月27日,大冶市城投公司會議室氣氛格外嚴肅。大冶市紀委監委通報對一位公職人員黨紀政務的處分決定,公司黨委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全部參加。“……給予尹某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通報剛念一半,有人小聲議論,“尹某現任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已調離大冶市城投公司多年。”“既是調走的干部,為啥會到城投公司宣布處分決定?”疑惑,寫在不少干部臉上。
“尹某‘出事’時是大冶市城投公司干部,我們選擇在這里宣布對尹某的處分決定,警示教育更具針對性,也有助于城投公司開展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大冶市紀律監委相關負責人的解釋,讓不少人恍然大悟。“市紀委到城投公司宣布處分決定,剖析案件發生原因,分析案件違紀特點和警示意義,對我們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推進整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具有重要意義。”吳著怡說。
今年以來,大冶市紀委監委轉變工作思路,宣布干部處分決定由過去的“一站式”變為“多站式”;做細做深做實“靶向警示”,對干部違紀違法問題進行梳理,精準鎖定干部違紀違法案發地,在哪個崗位出問題,宣布處分決定就延伸到哪里,警醒黨員干部明底線、知敬畏、守法紀。同時,該市要求干部違紀違法問題涉及到的相關單位舉一反三、切實整改、堵住漏洞,減少類似問題發生。今年以來,該市現場宣布處分決定44人、51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