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周壽江)4月17日,省委宣傳部召開“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奮力譜寫新時代湖北發展新篇章”第18場新聞發布會,省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局長張清林介紹我省深化農村改革情況。
張清林說,今年是改革開放四十周年,也是推進鄉村振興開局之年,全省農業(經管)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提高農業質量效益、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目標,深入推進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農業經營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具體包括:深化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探索完善土地集體所有權行使機制,進一步穩定農戶土地承包權,引導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擴大主體數量,提高發展質量,加大扶持力度;完成清產核資和成員確認,開展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推進農村“三變”(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新動能
4月17日,省委宣傳部召開“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奮力譜寫新時代湖北發展新篇章”第十八場新聞發布會。省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局長張清林就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接受湖北日報全媒記者采訪。
每年培育新型職業農民3萬人以上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發展現代農業的主力軍。”張清林介紹,到2017年底,全省登記注冊的家庭農場達到29769個、農民合作社83942個、縣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4310家、專業化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3448個。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適度規模經營1142萬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大量涌現,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業強省建設的重要力量。“快速發展的同時,更應看到存在的問題。”張清林說,與發達地區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比,目前我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仍然處于成長的初、中級階段,發展無序、規范無策、貸款無門、扶持無力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今后,我省將著力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增效益。突出培育重點:一個縣市集中扶大扶強1至2家龍頭農業企業,一個鄉鎮集中扶大扶強1至2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一個村集中扶大扶強1至2個農民合作社,一個村民小組集中扶大扶強1至2個家庭農場。同時加強規范化建設,加大扶持力度,落實優惠政策,每年培育新型職業農民3萬人以上。
實施“三鄉工程”、開展農村“雙創”、推進產業扶貧,引導企業和返鄉下鄉人員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擴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數量規模。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質量,引導他們運用“現代農業+互聯網”“現代農業+大數據”“現代農業+旅游”等新模式,重點圍繞特色優勢產業,發展農產品規模種養和精深加工、休閑農業、觀光農業、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等新產業、新業態。深入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范化建設,開展合作、聯合、兼并重組,促進多元主體融合發展。同時,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能力,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力度。
克服“親大農、遠小農”傾向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我省有承包農戶930多萬戶,盡管目前土地流轉率超過了40%,但仍有500多萬戶小農戶屬于自耕農,戶均耕地10畝以下的超過90%。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小農戶仍將是農業經營主體中的大多數,仍將在保障主要農產品供給、解決勞動力就業增收、維系農村社區功能、傳承農耕文明等方面發揮基礎性作用。“但是,小農戶普遍存在經營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科技推廣成本高、兼業經營普遍等問題”,張清林表示,農業勞動力存在老齡化,粗放經營、甚至撂荒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如何發揮小農戶的經營優勢,克服小農經濟缺陷,幫助農民增收致富,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要改善小農戶的發展環境,提升抗風險能力,提升組織化程度,推動多種形式合作與聯合。解決農民合作社“空殼化”、作用小、帶動弱的問題,使農戶通過合作、聯合獲得更高經濟收益、更強競爭能力,成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推進農業服務全程化,幫助小農戶節本增效;創新惠農利益分享機制,激發小農戶內生活力。“當務之急是通過創新體制機制,搭建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銜接的橋梁,克服‘親大農、遠小農’的傾向,通過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將千萬小農戶引領到現代農業的軌道上來,通過參與現代農業發展,分享改革紅利。”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分兩步走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當前農村改革的一個重頭戲。”張清林說,我省2007年就開始進行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2017年,省委、省政府下發了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全省改革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具體分兩步走:2017年至2018年,重點開展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和成員身份確認工作,建立健全集體資產和成員管理制度,同時選擇一批縣市開展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2019年至2020年,在各地有經營性資產的村、特別是經濟發達村,全面開展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集體資產股份權能,規范集體經濟組織運行管理,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具體要求和做法:完成清產核資和成員確認,摸清集體家底;開展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推進農村“三變”(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健全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優化要素配置。“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決不是把集體資產‘分光吃凈’,而是要管好、盤活集體資產,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引領和支撐農民增收致富。對于改革后成立的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將從多方面給予支持。”張清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