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男子山中私設電網捕野兔,獵物到手,自己也“逮”進了拘留所
楚天都市報4月2日訊男子向某邀約兩人,攜帶發電設備和捕獵工具,到長陽山林里非法安裝電網捕獵,結果獵物捕獲了,3人卻因擅自安裝電網被警方查獲。4月1日,向某等人被長陽警方分別給予行政拘留處罰,將自己“捕”進了拘留所。
3月28日,長陽公安局漁峽口派出所接到巴東警方通報,該轄區查獲一起非法安裝電網捕獵的違法案件,經初查,案發地在長陽境內。
據巴東警方介紹,3月27日下午4時許,巴東警方在轄區對車輛巡邏檢查時,發現一仙桃籍牌照的車輛可疑,遂上前依法對車上3名男子進行盤查詢問。在盤查中,發現3人神情慌張,對民警的詢問支支吾吾、答非所問。民警判斷車上男子有違法嫌疑,民警對該車檢查時發現后排座位底下有野雞、野兔等獵物,還有安裝電網捕獵的蓄電池、逆變器、膠質樁、鐵絲等工具。在詢問中,3人交代該獵物是在漁峽口轄區一農田使用電網捕獵的。
長陽警方將3人帶至派出所詢問得知,3月下旬,原籍巴東的向某邀約仙桃人陳某、曾某到巴東老家去打獵,并合伙購買了蓄電池、逆變器、膠質樁、鐵絲等捕獵工具。3月26日晚,3人駕車竄至長陽縣漁峽口鎮龍池村一農田擅自安裝、使用電網捕獵,當晚捕獲野雞、野兔各一只。第二天,開車準備回向某老家繼續捕獵,途中被巴東警方查獲。
經審訊,違法行為人向某、陳某、曾某對擅自安裝、使用電網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經依法裁決,分別給予向某行政拘留八日,給予陳某、曾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收繳作案工具。目前,3人已移交拘留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