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荊州將施行政府高級雇員制度,不占用雇用機關事業單位編制
湖北日報訊3月15日獲悉,為深化政府機關用人制度改革,荊州市將實行政府高級雇員制度,以適應新時代政府工作對專業人才的特殊需要。
根據出臺的《荊州市政府高級雇員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確定,高級雇員是指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為滿足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的特定需要,經過特定程序決定雇用的高級專業人才。高級雇員原則上必須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在本專業領域有較高知名度和較大影響力,工作業績突出。高級雇員不占用雇用機關事業單位編制。
《辦法》明確了高級雇員的雇用程序。首先,需要高級雇員的機關事業單位,應擬定雇用方案,經市編辦、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其次,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或委托中介機構尋聘,注重公開性、實用性和競爭性。第三,招聘單位會同人社部門組織成立專家評估小組,由專家評估小組對初選入圍者進行綜合測評或面試,提出擬雇用人員備選名單。招聘單位對擬雇用人員備選名單進行考察,確定雇用人選。
政府實行高級雇員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開“源”。荊州市金融、貿易、物流、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現代農業、文化旅游創意、文物保護、高新技術、醫療衛生、高等教育等領域,可以雇用高級雇員。
《辦法》規定,雇用單位和高級雇員簽定雇用合同時,應確定工作任務、績效目標、薪酬待遇、工作條件、合同期限(首次簽訂合同一般不超過2年)、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責編 徐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