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岸法院集中發還76萬現金 118職員領回失業補償款
武漢晚報訊公司被合并后,118名職工按理應該領取失業保險金,但原公司一直未給職工們補辦失業保險,因此被告上法院。昨日上午,在江岸法院法官的見證下,118名申請執行人終于拿回補償款。
涂先生等118人原系武漢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職工。此前,該公司與其他公司合并重組,涂先生離職前與物業公司簽訂了《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協議書》,約定物業公司若未成功補辦118名職工的失業保險,就依照失業保險政策用自籌資金逐月兌現,但公司一直未兌現承諾。去年5月,118名職工起訴至江岸區法院,法院審結,物業公司要向這118名職工支付6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失業保險損失及保全費共計760346.4元。法律文書生效后,因物業公司不履行義務,118人向法院申請執行。
承辦法官李野多方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在漢陽區有一塊地和廠房,且即將拆遷。李野立即前往街道辦,下達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拆遷款的裁定,于2月14日將此案的執行標的及執行費766527.4元全部提取至法院。昨日上午,118名申請執行人都拿到了執行款,喜笑顏開。
(責編 孫鈺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