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2月12日訊(記者陳曉彤)2月11日,湖北省教育廳公布第四批高校改革試點學院名單,包括武漢理工大學在內的16所本科高校的16個學院,成為“教育教學改革特別試驗區”。入選學院可自主進行本科招生,實行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和國際化培養,實踐教學比重加大,還可吸引社會資源辦學,教師實行聘用制,試行教授委員會提名院長等。
據悉,試點學院改革是在普通本科高校選擇專業學院設立“教育教學改革特別試驗區”,推進以人才培養體制改革為核心,以學院與社會創新資源協同發展為路徑,以學院為基本實施單位的綜合性改革。湖北省高校試點學院改革從2013年啟動,華中科技大學光學與電子信息學院、華中師范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等16所本科院校成為首批“試點學院”。根據目前已公布的四批名單,共有35所院校的49個學院入選。改革內容涉及學生招錄與選拔方式、人才培養模式、教師遴選、考核與評價制度以及學院的治理結構等方面。
依據改革要求,允許試點學院在本校錄取批次線以上自主確定標準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和學業優秀的學生。其中,經省招委批準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可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選拔試點學院的學生;不具備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可依照規定向省招委申請授予試點學院所舉辦專業的自主招生資格;高校也可在新生進校后,根據選才要求組織選拔試點學院的學生。
試點學院還將加大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行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相結合的“一制三化”等培養模式,即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培養。實行核心專業課程教授負責制。鼓勵本科生早進課題、實驗室和科研團隊等。同時強化實踐環節教學,增大實踐教學比重等。
此外,試點學院還實行教師聘用制,探索建立年薪制;試行教授委員會提名、依照干部管理權限程序任免院長的辦法,實行聘用制和目標責任制;可吸引社會資源辦學,成立由企事業單位參與的理事會或董事會,履行對試點學院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重大問題的審議、指導等職權。
省教育廳介紹,試點學院改革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實行動態管理、優勝劣汰。對于改革成效顯著的,條件成熟時由試點轉為示范,而對于改革進展緩慢、成效較差的,實行退出機制。
第四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試點學院名單
1武漢理工大學機電工程學院
2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環境學院
3湖北大學材料學院
4武漢科技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5三峽大學生物與制藥學院
6長江大學石油工程學院
7湖北工業大學土木建筑與環境學院
8武漢工程大學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9武漢輕工大學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10湖北汽車工業學院汽車工程師學院
11湖北經濟學院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
12湖北警官學院偵查試點學院
13武漢體育學院足球試點學院
14湖北科技學院藥學院
15武漢生物工程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16武昌理工學院廣信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