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通訊員曹淵 姚怡)順道搭載熟人,本是做一樁好事,然其遺留在車上的匕首卻給車主帶來了大麻煩,讓車主懊惱不已。
1月22日下午,鄂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治安檢查站民警曹淵帶領輔警在豪威城市廣場附近十字路口開展盤查。15時40分許,一輛天藍色保時捷越野車緩緩駛來,民警隨即將其攔下例行檢查。檢查過程中,民警從該車副駕駛抽屜內發現一把彈簧匕首,疑似管制刀具,于是立即將駕駛員楊某(女,29歲,鄂城人)帶至綜合執法服務站內作進一步調查。
在詢問過程中,楊某先是一頭霧水,隨后才在民警的解釋下恍然大悟。楊某交代,該匕首并不屬于她,而是為一外號叫“浩子”的朋友所持有。幾周前,楊某開車在路上行駛,途中偶遇“浩子”,在聽說對方要去火車站坐車后,熱心腸的楊某便好心將其送到火車站。因“浩子”隨身攜帶的匕首不能帶上火車,“浩子”便將匕首遺留在自己車的副駕駛抽屜里?!拔乙膊恢肋@是違法的,所以這匕首就一直放在車上,這真是一時的好心坑了自己。”楊某委屈地說。
經民警對該匕首進行鑒定,確認為管制刀具,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違法行為,但調查發現,楊某現正處于哺乳期,家中有一個剛滿兩個月的嬰兒需要喂養,且楊某為家庭主婦,并無違法犯罪前科記錄。按照法律規定,民警酌情給予楊某警告的處罰。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屬于違法行為,如家中有管制刀具切不可隨身攜帶,甚至進入公共場所,否則公安部門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處罰。